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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網(wǎng)北京6月14日電 (記者羅知之)近日,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、中國人民銀行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(huì )發(fā)布了關(guān)于金融消費者反映事項辦理工作安排的公告。公告明確,金融消費者反映信訪(fǎng)、舉報、投訴事項的渠道、辦理方式、告知等暫保持不變。12378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維權電話(huà)、12363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咨詢(xún)投訴電話(huà)、12386投資者服務(wù)平臺服務(wù)范圍不變。
公告指出,金融機構應切實(shí)履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主體責任。各金融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投訴處理要求,積極妥善處理與金融消費者的矛盾糾紛;嚴格依法合規經(jīng)營(yíng),杜絕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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